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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
发布时间:2011-12-24
10月17日,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召开推进“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视频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把握科研规律,创新管理方式”的基本理念,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组长郭向远出席。会议由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主持。
自去年以来,科技部、财政部大力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目前,相关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科技部、财政部共同修订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围绕科技发展需求和科技界诉求,着力解决科技计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新问题。改革进一步聚焦国家战略目标,加强系统布局、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开放共享,通过多渠道征集指南与课题建议,建立备选项目库、采用网络视频评审答辩、实施项目法人管理责任制和项目专员制等方式,完善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同时,加快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重视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和长远性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五”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聚焦科技工作实际需求,坚持以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为着力点。改革工作充分适应科研活动规律,完善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明确补偿渠道,提高补偿水平,增加绩效支出;增加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解决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的问题;进一步理顺责权关系,强化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建立便于问责的经费管理体系。同时,加强科技经费监督检查,构建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积极推进信用管理和信息公开,探索推进绩效评价,促进管理、监督与绩效评价更加紧密结合,努力健全完善既满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又适应科研活动特点和规律的科技经费管理机制。
万钢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把握科研规律,创新管理方式”的基本理念,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通过改革,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更加聚焦国家目标,集成创新资源,促进科技经济更紧密结合;管理更加适应科研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最大限度释放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运行更加规范有序、顺畅高效,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万钢强调,在为科研人员创造宽松环境的同时,必须建立起一套权责明晰、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管理和问责机制。特别是要大力强化课题承担单位的法人责任,相关单位在课题管理和服务中发挥好5个方面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好在项目(课题)申报和立项中的组织指导作用,二是在项目(课题)实施中的协调服务作用,三是在资产和成果管理中的统筹开放作用,四是在经费管理使用中的审核监督作用,五是在课题管理全过程的支撑服务作用,着力提升制度建设能力、科研组织服务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同时,大力加强监管服务,增强科技界廉洁自律意识,管好用好科研经费,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张少春指出,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十一五”时期大幅增长,是“十五”时期总量的近3倍,财政部、科技部大力改进和加强科技经费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十二五”期间,财政科技工作的重点是加大投入力度,突出投入绩效;优化投入结构,完善稳定支持与竞争性经费相协调的机制;改革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程度;支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张少春还对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的总体思路进行了介绍,并对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和使用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二是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真正实现政策目标;三是强化课题承担单位职责,相关单位要转变观念,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四是总结经验,反映问题,不断完善改进工作等。
会上,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还就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主要思路作了介绍。改革的举措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在保持计划设置和结构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强化资源统筹集成,突出重点,跨领域、跨计划组织实施一批重点专项;二是调整完善计划管理制度,实施项目(课题)法人管理责任制和项目专员制度,充分发挥法人单位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三是调整优化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方式和程序。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科技管理和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在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代表共180余人在科技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地方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相关负责同志,所在地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代表在全国37个分会场参加会议。
(摘编自《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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